辰溪项目式管理促执行力提升
发布时间:2016-03-02 11:45 来源:湖南日报 作者:张斌 米承实 编辑:周建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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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“推动廉政扶贫,责任单位为纪委办公室、县作风办,责任领导为纪委分管党风政风的副书记;省委巡视组交办件办理,责任单位为县纪委信访室、四个纪检室、相关单位和乡镇党委(党组),责任领导为纪委副书记、县监察局局长……”229日,辰溪县纪委监察局印发《2016年度纪检监察工作项目式管理清单》,明确了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、严肃换届纪律等10大项45个小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、责任人和完成时限,确保今年的各项工作如期完成。

 

“推行工作项目式管理出发点是为了提升执行力,也是落实省纪委关于改变工作作风、创新工作方式要求的一次探索!”辰溪县委常委、县纪委书记邓宗金介绍说。根据上级党委、纪委和县委的工作部署,结合实际,辰溪县纪委、县监察局确定了10项重点工作,并按照“重点工作项目化、项目工作具体化”的要求,将10项工作项目细分为45个小项,分解到单位和乡镇党委(党组)、纪委(纪检组)和内设部室。明确了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,形成清单,将抽象工作转换成具体、有形、可操作的项目。同时实行一月一调度,一季一小结,了解工作进度,分析存在的问题,并适时开展跟踪督查,传导压力,提高工作效率,确保每项工作按时序推进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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